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)相关要求,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:
建设项目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个点火器建设项目
建设项目地址:******街道滨海二路16号19幢401室
联系方式:******
建设内容:
******有限公司(营业执照见附件1)成立于2010年4月,是一家专业从事打火枪加工及销售的企业。企业拟******有限公司位于******街道滨海二路16号19幢401室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用房,租赁建筑面积2400m2,拟形成年生产120万个点火器的生产规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意见,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。对照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4754-2017)及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,本项目属于“C4119其他日用杂品制造”类项目。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,项目属于“三十八、其他制造业 41-84日用杂品制造 411*:年用溶剂型涂料(含稀释剂)10吨以下的,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”,因此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。
环境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公众意见表:(见附件)
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: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:1、拨打联系电话。2、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的方式。3、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。
公示期间,对项目建设有异议、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、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******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25日
附件: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