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编号:GN2025-35-6388
二、项目名称:安徽省“便民停车行动”总结评估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供应商名称: ******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***** 363号
成交金额:98100元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名称:安徽省“便民停车行动”总结评估
服务范围:为深入落实省委、省政府10项暖民心行动要求,严格依据《便民停车行动方案》部署,切实掌握我省各城市“便民停车行动”实际落实成效,精准梳理行动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与待优化方向,进一步推动便民停车服务提质增效,更好满足群众停车需求、改善城市交通出行环境,本项目为安徽省“便民停车行动”总结评估,形成相关评估及研究成果。
服务要求:对安徽省16个设区市中心城区2024年、2025年公共停车泊位建设情况开展现场抽查,抽查比例不少于设区市上报新建公共停车场数量的30%,依据现场抽查、数据分析两方面的结果,结合各地市“便民停车行动”年度开展情况总结,分析《便民停车行动方案》落实情况,明确存在问题,提出政策建议,编写评估报告。
服务时间: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。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王文高、赵芳、崔丽霞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固定金额5000元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成交公告发布媒介:优质采云采购平台(******)、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(******)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******)。
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******集团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***** 888号4******办公室,联系电话:***** 登录查看更多。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
5、对其他投标人(供应商)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地 址:*****
联系方式: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***** 888号
联系方式: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方 蕾
电 话:*****